湖南大学新增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近日,全国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审批工作结束,我校共新设和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4个博士后流动站,确认应用经济学、中国史2个博士后流动站。至此,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原来的17个增至21个,覆盖了我校84%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申报工作启动后,学校主管领导亲自布署,第一时间组织召开设站申报工作会议,学校人力资源处、学院及相关学科密切配合,为圆满完成新增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批流动站的设立,充分体现了我校一级学科的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对我校队伍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以及产学研合作的深入开展等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本次增设的博士后流动站,人文社会学科领域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促进我校各学科博士后工作的均衡发展,随着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学科布局的完善,将对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学科平台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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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学科
化学、数学、力学、物理、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外国语言文学
2.湖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类型
(1)计划博士后:进站后转入人事关系,学校支付每年五万元日常经费,安排住房、享受子女入学入托待遇。
(2)全职项目博士后:进站后转入人事关系,学校支付每年五万元日常经费(学校及所在学院各50%),安排住房、享受子女入学入托待遇。
(3)在职项目博士后:不需转入人事关系,学校无单独经费支持,不安排住房。
(4)联合培养博士后:与企业工作站联合培养,不需转入人事关系,由企业支付科研经费及日常生活经费,学校不提供其他经费及住房支持。
3.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的主要专项资助基金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资助金额15万;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资助金额:一等8万,二等5万;
(3)湖南省计划外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资助金额:一等5万,二等2万
(4)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金额: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