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博士后招收计划指标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湖大人字[2011] 16号)精神,经学院申请、学校审批,现下达2011年各学院博士后招收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下达说明
1.学校根据各学院申报指标数,结合各学院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发展需要,在学校总指标范围内对部分学院申报数进行了适度调整,计划博士后、全职项目博士后指标分配见《湖南大学2011年计划博士后和全职项目博士后招收指标一览表》(附件1)。在职项目博士后及联合培养博士后指标以各学院申报的为准,并可根据需要随时申请追加指标。
2.学校对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申请的计划博士后和全职项目博士后招收指标进行了调整,请以上7个学院根据下达计划数调整招收计划,重新填写《湖南大学2011年博士后招收信息表》(附件2)并于5月10日前将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交至学校博管办李芬老师。
二、其它工作
1.各博士后流动站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在学科发展、科学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湖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湖大人字[2011] 16号)文件要求,加强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和合作导师的管理。
2.博士后流动站及合作导师要为招收的博士后提供所需的研究场所。
3.请各流动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对进站博士后进行遴选,择优招收。严格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博士后工作协议》有关条款,要求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全身心投入博士后研究工作,认真组织中期和出站考核。
4.加大博士后招收的宣传力度,重点招收计划博士后和全职项目博士后。学校拟于近期在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博士后招收公告,各学院也可报请学校博管办审批后,通过在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或向相关高校寄送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招收宣传工作。
联系人:李芬 联系电话:8882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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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南大学2011年计划博士后和全职项目博士后招收指标一览表
附件2:湖南大学2011年博士后招收信息表
湖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