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家评审结果反馈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扩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结果的知情权,同时便于未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再次申报时加以改进,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第57批面上资助起向未获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反馈专家评审结果。现印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家评审结果反馈办法》(试行),各有关单位在实施中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家评审结果反馈办法》(试行)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