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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十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30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十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十批面上资助的通知》(中博基字[2011]10号)文件精神,现将该基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1.博士后准备申报材料

    6月30日至7月14日,请准备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及“专家推荐意见表”。

    “申请书”样式及“专家推荐意见表”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点击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评审”下载。

    2.博士后网上提交“申请书”

    7月15日开通网上提交系统,请博士后务必于7月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点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评审”,以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载申报软件并在网上提交“申请书”。

    3.博士后上交纸质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于7月15日至7月18日将以下纸质材料交校博管办(办公楼215室)。

    (1)纸质“申请书”1份。博士后人员网上提交“申请书”后,请在线打印一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交校博管办审核盖章。

    (2)“专家推荐意见表”1份。分别由申请人合作导师和1名同行专家签署意见并签名。

    二、申报条件

    我校在站的博士后(2011年7月份以前申请进站且未获得基金资助的)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出资助申请。申请条件为: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研究工作中成绩优秀;

    2.申请资助项目应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

    3.具备完成申请资助项目的基本工作条件。

    三、注意事项

    1.此次申报适值暑假,请各位申请者务必严格按申报时间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如申请人忘记登录中国博士后办公网的登录名及密码,请务必于7月9日前致电校博管办查询。

    2.已经获得过一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者不能申请本次资助。在站期间不申报该基金者,将视同未达到出站条件,届时不予出站。请未获得基金资助的在站博士后务必积极申报。

    3.申请书中“投送学科”指的是申请者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学科一致。“投送学科名称”应以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研究方向”系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交叉学科”是指申报的项目涉及学科交叉,如果“投送学科”属交叉学科,请在“投送学科”(一级或二级)后面注明“交叉学科”字样。

    4.“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查询。申请表封面“设站单位”填写“湖南大学”,“通讯地址”请详细填写到所在学院名称。

    5.工作经历和研究成果请尽可能详细填写。项目内容和研究方法应着重填写,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以提高获资助可能。填写内容要真实,申报的项目创新点要突出。

    联 系 人:李芬 联系电话:88822723

    湖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 联系人:张思聪  徐莆苒 联系电话:0731-8882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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