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流动站: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0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9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申报项目须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科门类或心理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申报项目不能为涉密项目。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7.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9.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三)申报流程
1.准备材料。
(1)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因答辩时间推迟,在申报截止日期前不能开具预答辩通知书或相应证明的,可代之以“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应标明是否满足本校博士毕业要求、博士论文完成情况、预答辩时间等,由本人填写并签字。“情况说明”的有效性由设站单位审定。在资助结果公布前设站单位需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补报相关正式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资助资格。)。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3、4)。
2.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从2020年2月29日延至3月15日。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人不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以网上填报材料为准。
设站单位只需在网上审核,不需提交纸质“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
二、其他事项
(一)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得超过40%,同等条件下对从事交叉学科的申请人予以优先资助。
(二)资助工作时间安排:2月8日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3月15日申报截止;3月15日至4月15日,设站单位网上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专家评审(时间待定);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获选结果(时间待定)。
(三)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请各学院、流动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着力做好宣传,制定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附件(点击下载):
1.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2.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4. 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5. 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由学院填写)
6.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评审指标
7.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月9日